【建设实践】江苏无锡中院:以信息化手段助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自2021年2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启动以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着眼于立、审、执全过程,从立案预警、涉案费款、六类案件监管以及“物联网+执行”等方面,全方位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整顿各环节深度融合。
一、研发运用风险预警系统,
拧紧廉洁司法“安全阀”
无锡中院以信息化手段落实任职回避制度,源头防范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形。对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信息进行采集,共排查出需任职回避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138名,近亲属从事律师、法律工作等相关职业的148名。建立不能代理案件代理人信息库,全部录入风险预警系统。在立案环节,系统将进行自动检测,针对回避范围、回避人员等不同情况,系统自动进行不能立案规避或进行标注提醒。同时,利用图文识别、语义分析技术对诉状等材料中的特征要素信息提取,在立、审、执各环节进行不间断识别预警。风险预警系统试运行以来,共对7297件案件进行了风险排查,共排查出305件案件存在风险。
二、研发运用执行款管理系统,
织牢执行款管理“防漏网”
政法教育整顿启动以来,无锡中院将执行款发放管理作为重点整治内容,引入人工智能技术,针对“执行款发放专项整治”做出具体整改措施:第一,在执行款发放、执行款延期发放、执行款到账三个重要节点进行系统短信推送,通过执行系统自动向申请执行人预留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让执行申请人监督执行款从到账到发放的全过程;第二,研发运用“区块链执行款管理系统”保障执行款款项信息安全,对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链平台,将申请执行人账户信息、执行款到账信息、执行款发放审批信息等数据全程上链,对执行款从银行入账到审批发放的全流程节点进行存证校验,确保执行款信息安全、可靠、可追溯。目前,无锡中院累计区块链上链信息2102条;第三,研发运用流程节点短信签名系统,向审批人员发送手机短信验证码,审批人员可以利用该短信验证码进行签名操作,确保各审批节点操作均为责任人本人,避免了审批环节冒用、混用账号等风险。此外,无锡中院全面落实“一案一人一账号”制度,健全执行款五级审批制、线上线下双重办理机制,建立执行款管理专员每月定期与财务部门就上月的执行款项进行对账的机制,推出缩短执行款延期发放时长的规定。
三、充分利用六类案件监管系统,
架起节点管控“跟踪器”
无锡中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六类案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并利用六类案件监管系统,充分发挥院庭长对“六类案件”监督管理作用。一是细化监督内容,实现规范监督。明确监管类型,将六类案件细化为48项;明确监管内容,细化承办法官应当主动报告或院庭长可以要求报告的案件情况内容,为监管双方提供指引。二是完善监督程序,实现公开监督。明确识别主体和识别程序,建立“六类案件”发现机制、启动程序和操作规程;明确流程管控,落实全程留痕,每案形成监管日志,记录识别案件、接受监管过程等。三是规范监管责任追究,实现有效监督。明确承办法官和合议庭需担责的主要情形及具体后果;明确院庭长责任,同时规定院庭长在监督管理过程中不得违法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四、创新推广“物联网+执行”措施,
开辟为民办实事“新路径”
第一,研发运用物联网电子封条,实现对被执行财产的“活”查封。基本沿用原有封条样式,在运用硅胶材质做成的长方形封条中嵌入含摄像头、感知卡等集成的感知终端,即贴即用,不宜撕毁,具有防水、防晒及自动曝光功能。有外来事件时,自动发出警告声并拍摄画面,持续震动或被强行拆除时,自动拍摄6秒以上视频及3张现场照片,拍摄画面均上传至管理平台和执行人员、申请执行人手机端。无外来事件时,采取低功耗值守模式,续航能力在6个月以上,并可用手机充电器直接充电。
第二,研发运用物联网查封财产监管系统,实现对被执行财产的“智”监管。系统通过前端物联网设备的轮廓体积感知、重量位置感知、状态感知、异常行为感知,尤其是物品精准识别感知,动态监管被执行企业的原材料、成品、生产设备等有价值的财产,并实时回传至后方监管平台,实现全流程、全时段、全方位地感知和预警。
第三,研发运用物联网称重系统,实现对特殊动产的“快”处置。将感知器安装在起重设备上,无需布设前端系统,即可在起吊过程中对钢材等体积大、难移动、难称重的大型动产直接称重,并将结果即时回传至管理平台及手机终端,每次吊起称重结果可自动累积计算。利用该系统,法院可以直接聘请起吊公司进行称重,并根据国家交易指导价或成熟的市场价直接确定标的价值,一次性处置完毕,省去评估环节,降低时间和费用成本。
单位: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期责编: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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